國務院完善出口退稅機制

2015-01-04 10:20:53    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
 

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12月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審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(草案)》,部署進一步落實社會救助政策、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,決定完善出口退稅機制、促進外貿穩(wěn)中提質。

為更好服務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、促進外貿穩(wěn)定增長,會議決定,進一步簡政放權,完善出口退稅機制。

一是下放審批權限,將對生產企業(yè)退稅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縣(區(qū))審批,有條件的地方經批準后可將外貿企業(yè)退稅審批一并下放。二是實施分類管理。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(yè)實行“先退后審”,對信用差的企業(yè)從嚴審核。三是采取網絡申報、自助辦稅申報等多種方式,為企業(yè)提供退稅申報便利。四是合理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。從2015年1月1日起,提高血管支架、電動自行車、噴涂機器人等產品退稅率,對生產過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鋼類產品取消退稅。通過有扶有控,促進外貿結構優(yōu)化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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